卷二十四 ◇ 奏请定典礼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隋文
圣教陵替,国章残缺,汉、晋为法,随俗因时,未足经国庇人,弘风施化。且制礼作乐,事归元首,江南王俭,偏隅一臣,私撰仪注,多违古法。就庐非东阶之位,凶门岂设重之礼?两萧累代,举国遵行。後魏及齐,风牛本隔,殊不寻究,遥相师祖,故山东之人,浸以成俗。西魏已降,师旅弗遑,宾嘉之礼,尽未详定。今休明启运,宪章伊始,请据前经,革兹俗弊。(《隋书·礼仪志》三,开皇初,高祖思定典礼,太常卿牛弘奏,诏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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