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 秦王二子承嗣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隋文
《春秋》之义,母以子贵,子以母贵。贵既如此,罪则可知。故汉时栗姬有罪,其子便废,郭后被废,其子斯黜。大既然矣,小亦宜同。今秦王二子,母皆罪废,不合承嗣。(《隋书·秦孝王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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