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禁讳盗诏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全唐文
盗贼之作,为害实深。州县官人,多求虚誉,苟有盗发,不欲陈告。乡村长正,知其此情,遽相劝止,十不言一。假有披论,先劾物主,爰及邻伍,久婴缧绁。有一於斯,甚亏政化。自今已后,勿使更然。所司明加采察,随事绳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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