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断卖佛像敕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全唐文

    佛道形像,事极尊严,伎巧之家,多有造铸。供养之人,竞来买购,品藻工拙,揣量轻重。买者不计因果,止求贱得;卖者本希利润,唯在价高。罪累特深,福报俱尽,违犯经教,并宜禁约。自今已后,工匠皆不得预造佛道形像卖鬻。其见成之像,亦不得销除,各令分送寺观,令寺观徒众,酬其价直。仍仰所在州县官司检校,敕到后十日内使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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