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禁止临丧嫁娶及上墓欢乐诏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全唐文
如闻父母初亡,临丧嫁娶,积习日久,遂以为恒。亦有送葬之时,共为燕饮,递相酬劝,酣醉始归。或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既点风猷,并宜禁断。仍令州县捉搦,勿使更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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