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李义府罢相诏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全唐文
右相兼行殷王府长史河间郡公李义府,缘兹小技,累升显地。尘露之益,未表於铨流;公廉之誉,有紊於彝典。漏禁中之语,鬻宠授之朝恩;交占候之人,轻朔望之哀礼。蓄邪黩货,实玷衣冠;稔恶嫉贤,载亏政道。特以任使多年,未忍加其重罚,宜从遐弃,以肃朝伦。可除名,配流巂州。其子太子右司议郎津,专恃权门,罕怀忌惮,奸淫是务,贿赂无厌,交游非所,潜报机密。亦宜明罚,屏迹荒裔,可除名,长流振州。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全唐文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全唐文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