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禁化胡经敕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全唐文

    朕叨居宝位,惟新阐政,再安宗社,展恭禋之大礼,降雷雨之鸿恩,爰及缁黄,兼申惩劝。如闻天下诸道观,皆画化胡成佛变相,僧寺亦画元元之形,两教尊容,二俱不可。敕到后,限十日内,并须除毁。若故留,仰当处官吏科违敕罪。其《化胡经》,累朝明敕禁断。近知在外仍颇流行,自今后,其诸部《化胡经》,及诸记录有化胡事,并宜除削。若有蓄者,准敕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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