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复建桐柏观敕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全唐文
敕:台州始丰县界天台山废桐柏观一所,自吴赤乌二年葛仙翁已来,至於国初,学道坛宇,连接者十馀所。闻始丰县人,毁坏坛场,砍伐松竹,耕种及作坟墓。於此触犯,家口死亡。不敢居住,於是出卖。宜令州县准地数亩酬价,仍置一小观,还其旧额。更於当州取道士三五人,选择精进行业者,并听将侍者供养。仍令州县与司马炼师相知,於天台山中辟封内四十里,为禽兽草木长生之福庭,禁断采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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