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录京城囚制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全唐文
五刑之用,以禁奸慝;三宥之设,以矜愚耄。朕永康四海,忧在兆人,俾遵大化,爰措庶狱。而愚妄之辈,抵犯或闻,向隅可哀,当宁兴轸。今天地既肃,申严在命,时分其令,罪则无留。载怀幽犴,思布生德,宜崇减死之恩,式明宥过之典。其京城内犯罪人等,时令按覆。其中造伪头首,及谋杀人断死者,决一百,配流岭南恶处。杂断罪死者,决一顿,免死配流远处。杂犯流移者,各减一等。杖罪已下并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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