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命越王贞从孙琳嗣爵诏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全唐文
九族以亲,克敦其教,百代必祀,允章厥德。故蔡州刺史越王贞,执心不回,临事能断。粤自藩国,勤於王家,光宅之后,宝图将缺。怀刘章之辅汉,追郑武之翊周,遂能奋不顾身,率先倡义,虽英谋未克,而忠节居多。嗣绝国除,年逾一纪,奠享沦废,朕甚悯焉。夫存或高功,殁有明祀,数屯则安众罹祸,时泰则城阳绍封,永言兴继,式备典册。其封贞从孙故许王男左监门卫将军员外置同正员夔国公琳为嗣越王,以奉其祀。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全唐文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全唐文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