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释放流徒等罪诏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全唐文
自昔明王,恤人为念。朕君临宇县,子育黎庶,一物乖宜,常切纳隍之虑,万方有罪,再轸泣辜之责。故劝农务穑,国政攸先,舍过录功,帝图惟永。况麦风炎序,梅律歊辰,言念狴牢,情深恻隐。宜申缓狱之令,以布宥刑之泽。其天下见禁囚徒,犯流已下徒已上,特宜免以常科,并遣随军展效。仍令所司,明为年限条例,随便近诸军分配,冀能竭力勉树勋庸。其杖已下,即令释放,使务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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