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朝官子弟行与闲散官诏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全唐文

    如闻朝官子弟,未曾经历,即坐要司及京畿并州县理人官。或侍郎受财,追游怠堕,或瓷行决罚,妄作奸非,刑宪不可遍矜,父兄莫能训导,苟陷於法,良轸於怀。宜令本司及州府长官按实验察,有此色并少年未谙时事,可移与闲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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