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禁僧道掩匿诏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全唐文
释道二门,施其戒律,缁黄法服,众亦崇尚,苟有逾滥,是无宪章。如闻道士僧尼,多有虚挂名籍,或权隶他寺,或侍养私门,讬以为词,避其所管,互相掩匿,共成奸诈,甚非清净之意也。自今已后,更不得於州县权隶,侍养师主父母。此色者并宜括还本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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