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放免十二年以前积欠诏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全唐文
元率地税,以置义仓,本防俭年,赈给百姓。频年不稔,逋租颇多,言念贫人,将何以济?今献春布泽,务叶时和,自开元十二年闰十二月以前,所有未纳悬欠地税宜放免。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全唐文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全唐文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