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七 ○授张宏靖刑部尚书平章事制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全唐文

    门下:虞以为盛,犹咨五臣;殷之用兴,亦赖三后。朕励精恭己,十载於兹,常以国钧,委之公辅。务熙庶绩,敢怠旁求,国欲左右有人,在广股肱之任。历选列辟,洎於藩维,冀获贤能,俾匡正道,爰兹所命,允属至怀。河中晋绛慈隰等州节度支度营田观察处置等使正议大夫检校礼部尚书兼河中尹御史大夫上柱国高平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赐紫金鱼袋张宏靖,德禀精微,器含冲用,温恭谅实,明允克诚。素推君子之风,雅有大臣之体,蕴积稽古之学,发挥经纬之文。尝司朕言,动叶谟训;历践清贯,具扬淑声。爰统方州,载膺节制,奉法遵制,在公忘私,人无不怀,绩用丕茂。予欲正百工之理,成太平之阶,若临巨川,以重舟楫。是用命尔,列於中台,每念臣邻之规,以贞栋崇之吉。少翁积庆,嗣德汉廷;文子勤身,继匡晋室。尔惟朝夕纳诲,以翊朕躬,是资衮职之勤,式重《缁衣》之美:仍帅司寇之属,俾靖皋陶之刑。懋宣厥猷,往践於位。可守刑部尚书平章事,散官勋封如故。


如果你对全唐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全唐文》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