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停郢州刺史冯定官制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全唐文

    冯定经使臣推问,无入已赃私,所告罚钱,又皆公用。然长吏之体,颇涉无仪,刑赏或乖,宴游不节。缘经恩赦,难更科书,犹持郡符,公议不可。宜停见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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