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 ○更定荐代例诏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全唐文
诸道诸军使应奏判官,并每年冬荐等所奏判官,除新开幕府拟员阙置署外,其向后奏请,如是元阙,即云官某职今奏某人充。如已有今更奏,即云某职某人缘某事停,奏某人替。具前使下台省官合冬荐者,除府使罢外,既有荐用,当且要籍,岂合数月之间,便称去职。自今已后,如带职掌授台省未经两考者,不在冬荐限。如其中实有事故,其他官据品秩合冬荐者,则依元敕。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全唐文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全唐文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