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 ○禁奸吏舞文诏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全唐文

    法司使法,或持巧诈,分律两端,遂成其罪。既奸吏得计,则黎庶何安?自今已后,应书罪定刑,宜令直指其事,不得舞文,妄有援引。颁示天下,长吏严加觉察。不得辄使奸吏,如有此色,当议停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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