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 以于谨为三老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周文

    (三年四月)

    树以元首,主乎教化,率民孝弟,置之仁寿。是以古先明后,咸若斯典,立三老五更,躬自袒割。朕以眇身,处兹南面,何敢遗此黄发,不加尊敬。太傅、燕国公谨,执德淳固,为国元老,馈以言,朝野所属。可为三老,有司具礼,择日以闻。(《周书·于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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