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禁娶母同姓为妻妾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周文

    (六月丁卯)

    同姓百世,婚姻不通,盖惟重别,周道然也。而娶妻买妾,有纳母氏之族,虽曰异宗,犹为混杂。自今已后,悉不得娶母同姓以为妻妾。其已定未成者,即令改聘。(《周书·武帝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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