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 改元大赦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陈文

    (祯明元年正月戊寅)

    柏皇大庭,鼓淳和于曩日,姬王嬴后,被浇风于末载,刑书已铸,善化匪融,礼义既乖,奸宄斯作,何其淳朴不反,浮华竞扇者欤,朕居中御物,纳隍在眷,频恢天网,屡绝三边,元元黔庶,终罹五辟,盖乃康哉寡薄,抑焉法令滋章,是用当宁弗怡,矜此向隅之意;今三元具序,万国朝辰,灵芝献于始阳,膏露凝于聿岁,从春施令,仰乾布德,思与九有,惟新七政,可大赦天下,改至德五年为祯明元年。(《陈书·後主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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