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 奏劾蔡景历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陈文
臣闻士之行己,忠以事上,廉以持身,苟违斯道,刑兹罔赦。谨案宣远将军、豫章内史、新丰县开国侯景历,因藉多幸,豫奉兴王,皇运权舆,颇参缔构,天嘉之世,赃贿狼藉,圣恩录用,许以更鸣,裂壤崇阶,不远斯复,不能改节自励,以报曲成,遂乃专擅贪污,彰于远近,一则已甚,其可再乎?宜置刑书,以明秋宪。臣等参议,以见事免景历所居官,下鸿胪削爵土,谨奉白简以闻。(《陈书·蔡景历传。》)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全陈文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全陈文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