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 列上测岳款不款人数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陈文

    别制已後,有寿羽儿一人坐杀寿慧,刘磊渴等八人坐偷马仗,家口渡北,依法测之,限讫不款。刘道朔坐犯七次偷,依法测立,首尾二日而款。陈法满坐被使封藏,阿法受钱,未及上而款。(《陈书·沈洙传》,梁代旧律,测囚日一上,起晡鼓,尽二更。及比部郎范泉删定律令,以旧法测立时久,非人所堪,分其刻数日再上。廷尉以新制过轻,请集会尚书省详议,周弘正曰,未知狱所测人有几人款,几人不款,须前责取人名及数,并其罪目,然後更集得,廷尉监沈仲由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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