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九 ◇ 奏岑之敬年例未应高第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梁文
皇朝多士,例止明经。若颜闵之流,乃应高第。(《陈书·岑之敬传》,年十六,策擢高第,御史奏云云,帝省其策曰,何妨使我复有颜闵邪,案在中大通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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