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 敕陈显达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齐文

    (建元二年)

    虏经破散後,当无复犯关理。但国家边防,自应过存备豫。宋元嘉二十七年後,江夏王作南兖,徙镇盱眙,沈司空亦以孝建初镇彼,政当以淮上要於广陵耳。卿谓前代此处分云何?今佥议皆云卿应据彼地,吾未能决。乃当以扰动文武为劳。若是公计,不得惮之。(《南齐书·陈显达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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