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 王俭(二)  国史条例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齐文

    金粟之重,八政所先,食货通则国富民实,宜加编录,以崇务本。《朝会志》前史不书,蔡邕称先师胡广说《汉旧仪》,此乃伯喈一家之意,曲碎小仪,无烦录。宜立《食货》,省《朝会》。《洪范》九畴,一曰五行。五行之本,先乎水火之精,是为日月五行之宗也。今宜宪章前轨,无所改革。又立《帝女传》,亦非浅识所安。若有高德异行,自当载在《列女》,若止於常美,则仍旧不书。(《南齐书·檀超传》。左仆射王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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