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 议皇太子纳征礼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齐文
按周礼,纳征,玄束帛俪皮。郑玄注云:「皮为庭实,鹿皮也。」晋太子纳妃注,「以虎皮二。」太元中,公主纳征,以虎豹皮各一具。岂谓婚礼不辨王公之序,故取虎豹皮以尊革其事乎。虎豹虽文,而征礼所不用。熊罴吉祥,而婚典所不及。圭璋虽美。或为用各异。今帝道弘明,徽则光阐,储皇聘纳,宜准经诰。凡诸僻谬,并合详裁。虽礼代不同,文质或异,而郑为儒宗,既有明说,守文浅见,盖有惟疑。(《宋书·礼志》一,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博士裴昭明议,又见《南齐书·裴昭明传》,《南史》三十三,《通典》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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