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 参议蛮封不应在解例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齐文

    蛮封应在解例,参议以:「戎夷疏爵,理章列代,酋豪世袭,事炳前叶。今宸历改物,旧册匀降,而梅生等保落奉政,事须绳总,恩命升赞,有异常品。谓宜存名以训殊俗。(《南齐书·蛮夷传》,太祖即位,有司奏,蛮封应在解例,参议以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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