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魏七 ◇ 有司劾田畴不受封宜免官加刑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建安十五年)

    昔{远}敖逃禄,《传》载其美,所以激浊世,励贪夫,贤于尸禄素餐之人也。故可得而小,不可得而毁。至于田畴,方斯近矣。免官加刑,于法为重。(《魏志·田畴传》注引《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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