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魏十 ◇ 诏亭侯以上称薨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夫爵命等级,贵贱之序,非得偏制,盖礼关存亡。诸侯大夫既终之称,以薨、卒为别,今县乡亭侯不幸称卒,非也。礼,大夫虽食菜不加爵,即县亭侯既受符策茅土,名曰列侯,非徒食菜之比也。于通存亡之制,岂得同称卒邪?其亭侯以上,当改卒称薨。(《通典》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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