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魏十 ◇ 削中山王县户玺书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青龙元年)

    制诏中山王:有司奏王乃者来朝,犯交通京师之禁。朕惟亲亲之恩,用寝吏议。然法者,所与天下共也,不可得废。今削王县二户七百五十。夫克己复礼,圣人称仁;朝过夕改,君子与之。王其戒诸,无贰咎悔也。(《魏志·中山恭王衮传》引《魏书》载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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