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魏十一 ◇ 即位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景初三年正月)

    朕以眇身,继承鸿业,茕茕在疚,靡所控告。大将军太尉奉受末命,夹辅朕躬,司徒司空,冢宰元辅,总率百僚,以宁社稷。其与群卿大夫,勉勖乃心,称朕意焉。(《魏志·齐王芳纪》。案:齐王芳纪二月,有以太尉司马懿为太傅诏。据《曹爽传》,是孙资所作,今编入孙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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