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魏二十三 ◇ 告瑞祀天宜以地配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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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有事于王父,则以王母配,不降于四时,常祀而不配也。且夫五精之帝,非重于地,今奉嘉瑞以告,而地独阙,于义未通。以地配天,于义正宜(《通典》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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