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魏二十四 ◇ 处士君号谥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三国文
案《礼·小记》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乃唐尧之所以敦叙于九族也。其礼上杀于五,非不孝敬于祖也。下杀于五,非不慈爱于其孙也。旁杀于五,非不笃友于昆弟也。故为族属以礼杀之,处士君其数在六。于属已尽,其庙当毁,其主当迁。今若追崇帝王之号,天下素不闻其受命之符,则是武皇帝栉风沐雨,勤劳天下,为非功也。推以人情,普天率土,不袭此议,处士君明神不安此礼。今诸博士以礼断之,其义可从。(《通典》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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