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魏三十一 ◇ 诏问崇华殿灾咎对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崇华殿灾,诏问隆:「此何咎?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隆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戒也。惟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上天降鉴,故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答天意。昔太戊有桑谷生于朝,武丁有ず雉登于鼎,皆闻灾恐惧,侧身修德,三年之后,远夷朝贡,故号曰中宗、高宗。此则前代之明鉴也。今案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戒。然今宫室之所以充广者,实由宫人猥多之故,宜简择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罢省其余。此则祖己之所以训高宗,高宗之所以享远号也。」(《魏志·高堂隆传》,又见《续汉·五行志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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