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魏三十三 ◇ 奏会丧不宜去冠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三国文
会丧不宜去冠。奏事者上言:「前会故镇军朱铄丧,自卿以下皆去冠,以布巾帕额,使者、侍中、散骑则不,皆非旧法。」夫冠成德之表,于服为尊。唯君亲之丧,小敛之前,与服罪之人去冠。其余礼仪,虽齐之痛,有变无废。今为吊去冠,甚违礼意。(《通典》八十一,又八十三。)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全三国文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全三国文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