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魏三十六 ◇ 告瑞祀天不以地配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周礼》,祀天南郊,无地配之文;大魏受禅,因汉祀天以地配,此谓正月南郊常祀也。今告灵瑞,不须以地配。(《通典》五十五引尚书奏孙钦议。)

    历议

    史迁造《太初》,其后刘歆以为疏,复为《三统》。章和中改为《四分》,以仪天度,考合符应,时有差跌,日蚀觉过半日。至熹平中,刘洪改为《乾象》,推天七曜之符,与天地合其序。(《晋书·律历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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