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七·魏三十七 ◇ 政务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凡吏之于君,民之于吏,莫不听其言而则其行,故为政之务,务在正身;身正于此,而民应于彼。《诗》云:「尔之教矣,民胥效矣。」是以叶公问政,孔子对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又曰:「苟正其身,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故君子为政,以正己为先,教禁为次。若君正于上,则吏不敢邪于下;吏正于下,则民不敢僻于野。国无倾君,朝无邪吏,野无僻民,而政之不善者,未之有也。凡政之务,务在节事。事节于上,则民有余力于下;下有余力,则无争讼之有乎民。(当有误。)民无争讼,则政无为而治,教不言而行矣。(《群书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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