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五·魏五十五 ◇ 以刘康袭爵素服夺情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三国文
按《周礼》,天子公卿诸侯吉服,皆玄冕朱裹,玄衣裳,有丧凶则变之,麻冕黼裳,邦君麻冕蚁裳。云麻冕者,则素冕麻不加采色;又变其裳,亦非纯吉,亦不纯凶。汉氏承秦,改六冕之制,以玄冠绛衣一服而已,有丧凶之事,则变吉服以从简易。故诸王薨,遣使者拜嗣子为王,则玄冠,服素以承诏命,事讫然后反丧服。考之前典,则差周书;论之汉室,则合常制。(《通典》七十二,《魏尚书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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