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四·吴二 ◇ 听军出家留子弟一人除米限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为役,父兄在都,子弟给郡县吏,既出限米,军出又从,至于家事无经护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为役,听其父兄所欲留,为留一人,除其米限,军出不从。(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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