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七·吴五 ◇ 议奔丧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三国文
奔丧立科,轻则不足以禁孝子之情,重则本非应死之罪,虽严刑益设,违夺必少。若偶有犯者,加其刑则恩所不忍,有减则法废不行。愚以为长吏在远,苟不告语,势不得知。比选代之间,若有传者,必加大辟,则长吏无废职之负,孝子无犯重之刑。(《吴志·大帝传》。嘉禾六年春,顾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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