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临雍礼毕诏三公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八年十月丙子)

    募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办,减罪一等,勿笞,诣度辽将军营,屯朔方、五原之边县;妻子自随,便占著边县;父同产欲相代者,恣听之。其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亡命者,令赎罪各有差。凡徙者,赐弓驽衣粮。(《后汉•明纪》)


如果你对全后汉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全后汉文》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