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赎刑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后汉文
(十八年三月丁亥)
其令天下亡命,自殊死已下赎:死罪缣三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作五匹;吏人犯罪未发觉,诏书到自告者,半入赎。(《后汉•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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