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 举察奢僭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二年三月辛丑)

    比年阴阳不调,饥馑屡臻。深惟先帝忧人之本,诏书曰「不伤财,不害人」,诚欲元元去末归本。而今贵戚近亲,奢纵无度,嫁娶送终,尤为僭移。有司废典,莫肯举察。《春秋》之义,以贵理贱。今自三公,并宜明纠非法,宣振威风。朕在弱冠,未知稼穑之艰难,区区管窥,岂能照一隅哉!其科条制度所宜施行,在事者备为之禁,先京师而后诸夏。(《后汉·章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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