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 禁酷刑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七月丁未)

    《律》云:「掠者唯得榜、笞、立。」又《令丙》,长短有数。自往者大狱已来,掠考多酷,钻钻之属,惨苦无极。念其痛毒,怵然动心。《书》曰「鞭作官刑」,岂云若此?宜及秋冬理狱,明为其禁。(《后汉·章纪》)


如果你对全后汉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全后汉文》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