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 冬至后不报囚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二年七月庚子)

    《春秋》于春每月书「王」者,重三正,慎三微也。律十二月立春,不以报囚。《月令》冬至之后,有顺阳助生之文,而无鞠狱断刑之政。朕咨访儒雅,稽之典籍,以为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后汉·章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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