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 恤流民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六年三月庚寅)

    流民所过郡国,皆实禀之。其有贩卖者,勿出租税。又欲就贱还归者,复一岁田租、更赋。(《后汉·和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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