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 上言令屯役者得归葬送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后汉文
孝宣皇帝旧令,人从军屯,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请依此制。(《后汉·陈忠传》,「元初三年有诏,大臣得行三年丧,服阕还职。忠因此上言。太后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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