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 上言类崇子宣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后汉文
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故待诏严崇,具以准法教子男宣。宣通习,愿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续汉·律历志上》。又《宋书·历志一》,「崇」作「嵩」。)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全后汉文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全后汉文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