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七 ◇ 女诫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后汉文
《诗》云:「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明当许嫁,配适君子,竭节从理,昏定晨省,夜卧早起,和颜悦色,事如依恃,正身洁行,称为顺妇,以崇《螽斯》。百叶之祉,婚姻九族,云胡不喜。圣人制礼,以隔阴阳。七岁之男,王母不抱;七岁之女,王父不持。亲非父母,不与同车;亲非兄弟,不与同筵。非礼不动,非义不行。是故宋伯姬遭火不下堂,知必为灾,伯母不来,遂成于灰。《春秋》书之,以为高也。(《艺文类聚》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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